“不忘立德樹人初心,牢記為黨育人、為國育才使命”,是習近平總書記對廣大教師和教育工作者提出的殷切期望。2021年,正值“十四五”規劃開局之年,我校春季工作會議以“人才培養”為主題,意義深遠。中山大學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確立“德才兼備、領袖氣質、家國情懷”的人才培養目標,強調“用最優秀的人培養更優秀的人”,要讓學生“學在中大,追求卓越”。現立足大學人才培養基本規律,結合法學學科特點和實際,就新時代高質量法科人才培養的基本理念與基本方向進行闡述。
法科人才培養要注重政治性
法科人才培養要深刻回答“培養什么人、怎樣培養人、為誰培養人”這一根本性問題,服務于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建設良法善治的法治中國以及,為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培養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
習近平總書記強調,全面依法治國是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本質要求和重要保障,事關我們黨執政興國,事關人民幸福安康,事關黨和國家事業發展。隨著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不斷發展,法治建設將發揮更為重要的作用。如果法治人才培養質量上不去,法治領域不能輸出優秀人才,全面依法治國就無法越做越好。
因此,新時代法科人才培養要堅持德法兼修,要在堅定理想信念、厚植愛國主義情懷、加強品德修養、增長知識見識、培養奮斗精神、增強綜合素質等方面下功夫,要不斷堅定學生的“四個自信”,引導法科人才立志肩負起民族復興的時代重任。
法科人才培養要注重實踐性
法學作為一門應用型學科,法科人才培養要回應法治實踐的規律及推動國家治理與社會發展的客觀需求。具體而言,法科人才培養理念要基于法律是一門藝術及一種實踐理性,要基于促進理論與實踐結合,要基于發現問題、分析問題、解決問題,要基于以良法善治和制度理性、社會正義為追求。與此對應的教學形式,就表現為法律診所教育、法學實驗教學、模擬法庭、法醫鑒定、示范法院、教學實習、法學學科競賽,以及帶領學生參與立法、司法、執法等相關法律實踐課題等。
當今法科課堂面對一個很大挑戰就是理論可能跟不上實踐發展。如果教師對法律實踐發展沒有及時充分了解,在課堂傳遞給學生的知識、信息甚至理念可能遠遠滯后于實踐,因此要推動理論與實踐對話和結合。教師要積極與法官、檢察官、監察官、警官、律師、立法工作者等法律實務人士交流學習,或者探索讓法律實踐融入課堂的教學方式,讓學生洞察法官是怎么判斷的、檢察官是怎么裁量的、監察官是怎么決策的、警官是怎么行動的、律師是怎么思考的、立法者是怎么立法的、法律實踐又是怎么發生和推演的,培養學生發現真實問題的意識和能力,并引導學生提出解決問題的方案。
法科人才培養要注重系統性
法科人才培養要回應法科學科體系化的特征及法治實踐系統性的需求,只有經過系統學習,才能更好地勝任新時代法治的實踐需求。首先是系統化的課程體系,法科學生要系統學習習近平法治思想和法理、法史、憲法、刑法、經濟法、訴訟法等法學核心課程,以及法社會學、司法心理學、法醫學、模擬法庭、司法文書等法學交叉學科與實踐教學課程。
其次是進階式的培養過程,大學本科四年乃至研究生階段應當是一個統籌規劃、進階推進的培養過程,每一年的培養都應是思路清晰、布局科學的。
再次是多元化的培養方式,不僅要合理設計專業課與公共課、基礎課與提升課、核心課與選修課,也要有效規劃課前與課后、課內與課外;不僅要考量學科、專業、方向的合理布局,也要注重“五個融合”。
法科人才培養要注重跨越性
法科人才培養要回應法治的復雜性及多元性的需求,順應時代發展、科技革命、產業革命帶來的新命題、新趨勢,承擔起在法治軌道上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重大使命。
因此,要探索在交叉、跨界處實現創新突破的可能性及可行路徑,探索法學與其它人文社科學科、醫學、人工智能科學等多學科交叉融合的人才培養路徑。在課程體系上,開設金融法學、法醫學、公共衛生法學、涉海洋法學、軍事法學、法律心理學等課程,學科之間的交叉融通能更大化激發思想、激勵創新。
法科人才培養要注重學術性
法科要培養有思想、有創見,能引領理論發展、制度文明與社會進步的人才,法學課堂要宣揚法治之道,要注重培育法治思維、制度理性、正義觀念和學術思想。
因此,在培養方式上,不僅要通過學術沙龍、讀書會、法學家大講壇、學術研討會、學術競賽等為載體,以學術導師制和本科生加入科研團隊等為機制,強化學生學術訓練,營造良好學術氛圍和學風。
同時,要培育學生“三個一”習慣,即寫好一篇畢業論文,寫出一篇有問題意識的文章,身邊總有一本正在讀的學術著述。要為教師定“一個一”目標,即“哪怕只啟發、影響、發現、栽培了一位學生”,哪怕只有一個思想、一個理念或者有某一個關于未來的概念進入一位學生的腦海,他未來都有可能成為該領域引領性的杰出人才。
法科人才培養要注重職業性
法科人才培養要回應法律職業的實踐需求和專業標準,塑造“法律人有法律人的獨特品質”。為此,不僅要打造精細化分類的法科人才培養體系,致力于培養行業精英,而且要塑造法治職業榮譽感和法治職業共同體理念,培育學生的家國情懷、法治精神和領袖氣質。
因此,既要注重低年級階段的大類培養,如大一進行博雅教育,全面學習法學、哲學、政治學、經濟學、管理學、社會學等,建構多學科知識體系;又要注重高年級階段的分類培養,如大四分出證券法、稅法、專利法、家事法、網絡法、傳媒法等領域,建構精細化的知識體系,使精細化法科分類培養和多學科大類培養相得益彰。
關于法科人才的職業培養,需要強調的是,法學院不僅要培養“法務人才”,更要培養真正能夠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推動高質量發展、高效能治理的人才,培養“立志做大事”的人才,培養法學家、政治家、思想家。
法科人才培養要注重世界性
法科人才培養要積極回應世界百年未有之大變局、全球治理體系變革與現代文明發展,要研討、探索、教授現代文明交融下法治中國的經驗、智慧、話語、特色和優勢,朝著提升全球治理體系變革中的中國話語與中國影響力的方向培養法科人才。為此,一方面要提升教與學的世界視野,強化國際學術交流合作及教學科研的世界視野,另一方面要探索境內外交流生、跨法系法科課程、國際組織實習、國際性學科競賽等培養方式,探索適應“人類命運共同體”、“一帶一路”、“一國兩制”、“粵港澳大灣區”等理念、戰略、布局的高端法治人才培養方式。
法科人才培養要注重時代性
法科人才培養要積極回應新時代的新情境、新需求、新命題、新使命。尤其是,要回應時代變遷、社會變革、觀念革新的需求,體現“不一樣的年代,不一樣的法科”;要回應邁向未來的創新發展命題,站在新的歷史起點上培養新時代的法科人才。
新時代法科意味著法科人才培養要烙上新時代法科人的獨特精神品質。尤其是,要面向良法,回應規則生產、制度建設及其良法品格的需求;要面向善治,回應國家治理、社會治理及其善治品格的需求;要面向治理現代化,回應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及其新時代使命與獨特品格的需求。
新時代法科意味著法科人才培養要有新的擔當和理念、模式、方法上的創新。尤其是,要面對美好生活,回應如何打造美好生活的制度空間與法治環境;要面對社會實踐,回應如何實現理論與實踐相結合推動社會發展;要面對生態文明,回應如何建構人與自然和諧發展的制度保障;要面對世界發展,回應如何推動人類命運共同體與全球治理體系變革;要面對當代治理,回應當代常態化、制度化、精準化、多元化、高效化治理的客觀需求;要面對理論進步,回應如何推進制度文明、社會觀念和學科理論的創新與進步。
概言之,立足法學、法律和法治的基本特點及人才培養的基本規律,新時代高質量法科人才培養要體現政治性、實踐性、系統性、跨越性、學術性、職業性、世界性和時代性。法科人才培養的探索及教學體系優化、教學模式改革,是一項需要統籌規劃、精耕細作的事業。只有高度重視、認真對待人才培養這件事,致力于為國家社會輸出更多更優秀的人才,才對得起歷史,也不辜負未來。
(作者:謝進杰,系中山大學法學院教授、副院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