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大新聞網訊(通訊員劉曉玲)中山大學嶺南學院劉曉玲助理教授與浙江工業大學陳勝藍教授、王鵬程博士生、上海財經大學馬慧副教授合作的論文《<中小企業促進法>的穩就業效應——基于政府信用體系建設視角》于2023年9月在《管理世界》發表。
完善的社會信用體系是實現資源優化配置、促進國民經濟循環暢通的重要保障。2022年3月,中共中央辦公廳與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高質量發展促進形成新發展格局的意見》,明確指出要加強誠信政府建設,建立健全政府失信責任追究制度,完善治理拖欠賬款等行為長效機制。完善治理拖欠賬款的長效機制是優化營商環境、激發市場活力的關鍵要素。在面臨融資摩擦的情況下,拖欠賬款會導致企業流動性收緊、投資與就業下降、破產風險加劇等,是制約中小企業健康發展的關鍵因素之一。本文利用《中小企業促進法》第53條規定對中小企業欠款清償產生的外生沖擊構建準自然實驗情境,考察以政府為主體的信用體系建設對企業勞動雇傭的影響及其作用機制,對于理解政府信用體系建設在增強國內大循環內生動力和可靠性、加快建設現代化經濟體系中的重要作用具有啟示意義。
2018年1月,修訂后的《中小企業促進法》正式實施。相比于修訂之前的版本,修訂后的《中小企業促進法》新增的第53條規定指出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大型企業不得違約拖欠中小企業的貨物、工程、服務款項,中小企業有權要求拖欠方支付拖欠款并要求對拖欠造成的損失進行賠償。《中小企業促進法》實施是加強誠信政府建設,完善社會信用體系的重要舉措。2018年11月,國務院特地開展專項清欠行動,要求切實解決政府部門和國有大型企業拖欠民營企業賬款問題。《中小企業促進法》實施通過拖欠賬款的清欠帶來中小企業流動性提升,預期會對企業勞動雇傭決策產生影響,并且微觀企業層面勞動雇傭效應的匯總很可能會影響地區層面的就業增長。
《中小企業促進法》與企業勞動雇傭:平行趨勢檢驗
本文利用2018年《中小企業促進法》實施這一外生事件作為準自然實驗,選取2014~2021年新三板掛牌企業為研究對象,使用雙重差分方法考察其對企業勞動雇傭的影響。如何識別處理組與控制組是使用雙重差分方法面臨的關鍵挑戰。為克服這一挑戰,本文利用《中小企業促進法》實施前一年企業應收賬款主要欠款方實際控制人性質的橫截面差異來識別處理組與控制組。研究結果表明《中小企業促進法》實施使得企業勞動雇傭提高約3.85%,其中,商業信用供給減少是其提高企業勞動雇傭的主要作用機制。當地區營商環境較差、外部融資可獲得性較低以及客戶議價能力較強時,《中小企業促進法》對企業勞動雇傭的正向影響更大。通過將分析視角轉向地區層面,本文還發現《中小企業促進法》能夠促進地區總體就業水平提升,并且,當地區勞動力供給更為充裕時,地區層面的就業增長效應更強。
本文研究貢獻主要包括以下三個方面:第一,本文貢獻于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相關研究。已有文獻大多將企業作為信用主體考察企業信用建設的經濟效應。本文以政府作為信用主體,考察《中小企業促進法》如何影響企業的勞動雇傭,為政府信用體系建設的微觀經濟效應提供了新的經驗證據。第二,本文貢獻于中小企業融資摩擦的相關研究。已有研究大多關注如何通過提高貸款可獲得性來緩解中小企業的融資摩擦,本文則發現減少商業信用供給同樣是緩解中小企業流動性約束的重要渠道。第三,本文貢獻于就業增長影響因素的相關研究。已有研究大多關注技術進步對就業的影響效應,本文則發現《中小企業促進法》有助于提高企業層面和地區層面的勞動雇傭,表明大額欠款清償是影響勞動雇傭的關鍵因素。